京东新增《京东开放平台医药和医疗保健类商品管理规范》,本规则于6月28日生效。第一章 概述第一条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家药品和医疗保健商品经营,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京东开放平台医药和医疗保健类目的商品及提供医药和医疗保健商品的商家。
第一条本规范适用于经营中药滋补商品的京东商家。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商品页面所有模块,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标题、商品主图及视频、广告标语、销售属性、商品属性、扩展属性、商品详情。
医疗器械商品宣传应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具体规范可参考《京东开放平台医疗器械商品信息合规规范》。
1、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这类广告一般不标注“广告”标记,而利用“专题报道”、“健康专栏”等较为隐蔽的宣传形式推销产品。例如,利用专家讲座的形式进行宣传。没有相关批准文号。一些新闻媒体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虽然广告用语比较规范,但不标注相关广告批准文号,同样构成违法。
2、违法广告会利用患者、医学权威机构或专家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这类广告通常会让所谓的患者讲述他们的患病经历和治疗过程,然后强调产品的功效。之后,专家会对产品的特点和性能进行详细介绍,突出产品的治疗效果优于其他药物。 违法广告可能采用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通常不会标注“广告”字样。
3、网络广告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诱饵广告:即施动者对实际上不能进行交易的商品作出广告,或者对商品的数量、日期有显著限制而在广告中不予明示,以此引诱受动者前来购买,并鼓动其购买广告商品之外的商品。
4、第三类:假冒伪称性广告。假冒他人商标、专利、产品、科技成果、荣誉或伪称获奖、获得优质产品称号或者假借他人名义推荐、赞扬自己产品或服务的广告。这涉及上述广告欺诈行为表现形式的第4—6种、第9种。第四类:隐瞒性或有重大省略的广告。只传递了部分信息,故意隐瞒或者省略了有关重要的商品、服务信息。
5、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1、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办文办会用语标准。明确规定办公、会议和交际活动,以普通话作为标准用语,规范性文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各股室负责人定期对本科室所有汉字标志的公文、印章、宣传版面、网站窗口、名片用字等进行了自查,及时发现不规范用字的情况并整改。
2、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3、使用广告法违禁词被投诉的处理 先向工商局部门打电话咨询,看看是否遇到了诈骗,并且核实来电的真实性,在确认为真的投诉以后立即撤下违法或可能违法的广告页面。 然后可以寻找熟知《广告法》的人来判断被举报的内容是否真的涉嫌违法,如果涉嫌违法,立即准备一份专业的《行政处罚减免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