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店GSP是Good Storage Practice的缩写,中文意为良好仓储实践。 它指的是药店在药品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药品作为特殊产品,需要严格管理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实施药店GSP的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健康安全。
药店的GSP指的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的缩写,直译为良好的供应规范。对于药店而言,GSP是一套严谨的质量管理标准,旨在确保药品在流通环节中的质量可控,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详细解释如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药品是特殊的商品,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GSP是Good Storage Practice(良好存储实践)的缩写,是指制药行业规范中对药品存储条件的要求。药店GSP认证是指药店在符合GSP制度的基础上,经过第三方机构的审核和认证,证明药店符合药品质量控制、存储和发放管理的国际标准。这项认证对于药店的现代化管理和质量保障非常重要。
第五十八条 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药品应当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应当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应当标明产地。
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必须在职在岗,不得在店外兼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第十一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二)具有依法经过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在城区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2名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1人担任质量负责人;在镇、村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1的药学技术人员。
不得代煎、代配:零售药店不得代患者煎煮中药,也不得为患者代购、代配处方药。 处方药广告宣传:零售药店在宣传处方药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零售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应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变相加价。
1、是指经营药品、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形式。《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规定》:第二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形式。
2、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章第83条,药品经营企业主要分为两类: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这类企业面向的是最终的消费者,提供直接购买药品的服务。
3、将药品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单位。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将药品销售给具有药品采购资格的单位。对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但按相关规定实行统筹的医疗保险特殊管理及应由药店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除外。
4、是指药品直售给个人专营或兼营的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是指依法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将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发企业处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个人消费者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5、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