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明确,根据检查性质和目的,药品检查种类可以分为许可检查、常规检查、有因检查、其他检查。许可检查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所申请的许可事项是否符合许可条件组织的检查,按《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检查。
药品经营活动监督检查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证照检查、药品质量检查、销售行为检查、售后服务检查、人员培训检查、设施设备检查和卫生条件检查等方面。药品经营活动监督检查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
抽查检验 简称抽验,是国家依法对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药品质量进行有目的的调查和检查的过程,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技术方法对药品质量合格与否做出判断的一种重要手段。注册检验 药品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1、各市(州)局均应建立药品GMP跟踪检查档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在跟踪检查中要坚持严格检查,对所发现的缺陷项目,由市(州)局监督企业整改到位;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对不符合药品GMP检查评定标准的,市(州)局及时以书面形式建议省局收回其相应剂型的《药品GMP证书》。
2、药品GMP飞行检查是药品GMP认证跟踪检查的一种形式,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需要随时对药品生产企业所实施的现场检查。飞行检查主要针对涉嫌违反药品GMP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员要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即时填写飞行检查工作记录。
3、设施和设备:检查企业的生产设施和设备是否符合GMP标准。这包括合适的建筑结构、恰当的工艺流程和设备维护计划等。员工培训:评估企业是否提供了足够的员工培训,以确保他们了解和遵守GMP准则。培训内容可能包括卫生和清洁操作、药物交叉污染控制和良好的记录保存等。
1、销售记录,验收记录,以及资质审核,仓库等各记录条件。多参考《条例》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本市的相关文件即可。
2、购进验收,养护等相关记录;人员档案、培训计划、质量管理、岗位职责等相关文档;经营范围、许可证效期、经营场所、地址是否擅自变更等许可证项目;供货企业、厂家资质,随货票据、器械登记证、注册证,有体外诊断试剂的,查冷链。
3、第二十一条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企业名称、经营地址、仓库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等重要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二)企业经营设施设备及仓储条件变动情况;(三)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四)发证机关需要审查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法律分析:《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为加强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的办法。本办法自2004年8月5日起施行,2017年11月7日修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12月11日发布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23日发布的部门规章。该办法是为了规范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活动,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而制定。该办法共分为二十二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