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提升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遵守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答案】:C 2021版教材P329 / 2020版教材P327 / 2019版教材P326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答案】:D 2021教材P6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知识点: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向总承包单位负责。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等等。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可以委托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